镇江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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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收费标准
设置无线电台(站)的收费标准
  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》规定,国家无线电频谱资源实行有偿使用,无线电管理收费的目的是运用经济杠杆和经济规律,促进无线电频谱资源的有效开发和利用,以保证各类合法电台的正常工作。 无线电台管理的收费标准,是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、财政部、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1998年2月19日颁布的《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》{计价费(1998)218}号文件的标准收取.详见收费标准:
序 号 台(网)种类 收 费 标 准 备 注
1
蜂窝公众通信 基站 100万元/每网每兆赫(全国网)
50万元/每网每兆赫(跨省区域网)
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
手机 50元/每台 由经营单位向用户统一代收缴? *
2
集群无线调度系统 5万元/每频点(全国范围使用)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
1万元/每频点(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使用)
2000元/每频点(地、市范围使用)
由省级无委收取
3
无线寻呼系统 200万元/每频点(全国范围使用)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
20万元/每频点(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范围使用)
4万元/每频点(地、市范围使用)
由省级无委收取
4
无绳电话系统 150元/每基站 由省级无委收取
5
电视台 10万元/每套节目(中央台)
5万元/每套节目(省级台)
1万元/每套节日(地级台)
500元/每套节目(县级台)
中央级电台、电视台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。其它由省级无委收取
广播台 1万元/每套节目(中央台)
5000元/每套节目(省级台)
500元/每套节日(地级台)
100元/每套节目(县级台)
6
船舶电台(制式电台)
1600总吨位以上的船舶
1600总吨位以下的船舶
功率≥20马力的渔船
2000元/每艘
1000元/每艘
100元/每艘
*
7
航空器电台(制式电台)
1.固定翼飞机
27吨以上
5.7吨至27吨(含)
5.7吨(含)以下
2.旋翼飞机
3000元/每架
2000元/每架
1000元/每架
500元/每架
由国家无委统一收费
8
除以上栏目外1000MHz
以下的无线电台
固定电台(含陆地电台)
移动电台(含无中心电台)
1000元/每频点
100元/每台
*
9
微波站
工作频率10GHz以下
工作频率10GHz以上
有线电视传输(MMDS)
40元/每站每兆赫(发射)
20元/每站每兆赫(发射)
600元/每站每兆赫(发射)
*
10
地球站 250元/每站每兆赫(发射) *
11
空间电台 500元/每兆赫(发射) 由国家无委统一收取
 
备注中标"*"的项目,按无线电频率管理权限,由国家和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分别收取。
注:表中第一项已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、财政部、信息产业部的《关于调整蜂窝公众通信网络频率占用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》(计价格[2002] 605 号)中作出修改。

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检测收费标准
   
1. 无线寻呼系统
寻呼发射机、双向寻呼数传基站
0.8万元/台
双向寻呼个人移动通信终端
0.4万元/台
寻呼接收机
0.3万元/台
2. 无绳电话
A.模拟无绳电话
座机
0.3万元/台
手机
0.3万元/台
B.数字无绳电话
座机
0.5万元/台
手机
0.5万元/台
3. 单向器、合路器
0.3万元/台
4. FM、AM收发信机
基站
0.8万元/台
车载台
0.8万元/台
调频手机
0.5万元/台
公众对讲机
0.3万元/台
5. 短波单边带收发信机
0.5万元/台
6. 模拟集群系统
基站
1.0万元/台
直放站
1.0万元/台
车载台
0.5万元/台
手机
0.5万元/台
7. 数字集群系统
基站
1.8万元/台
车载台
0.75万元/台
手机
0.75万元/台
8. GSM900数字蜂窝系统
基站
1.5万元/台
直放站
1.5万元/台
移频(双频)直放站
2.0万元/台
固定终端
0.8万元/台
手机
0.5万元/台
9. DCS1800数字蜂窝系统
基站
1.5万元/台
直放站
1.5万元/台
固定终端
0.8万元/台
手机
0.5万元/台
10.CDMA数字蜂窝系统(含CDMA 1X)
基站
1.5万元/台
直放站
1.5万元/台
固定终端
0.8万元/台
手机
0.5万元/台
11.无线环路系统
A.模拟无线环路设备
基站
1.0万元/台
手机
0.5万元/台
B.数字无线环路设备
基站
1.5万元/台
手机及固定终端
0.5万元/台
12. 3.5GHz无线接入系统
中心站
1.5万元/台
外围站
1.0万元/台
13. LMDS无线接入系统
中心站
1.5万元/台
外围站
1.0万元/台
14. 2.4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
1.0万元/台
15. 5.8GHz频段无线电发射设备
16. 蓝牙通信设备
1.0万元/台
17. 广播发射机、电视发射机
功率小于100W
0.7万元/台
100—1000W
1.0万元/台
1000W以上
1.5万元/台
18.MMDS电视发射机
1.0万元/台
19.数字微波通信机
1.0万元/台
20.数传电台
0.8万元/台
21.卫星地球站设备
发射功率<80W
1.0万元/台
发射功率≥80W
2.0万元/台
22.海事卫星
1.0万元/台
23.卫星个人移动通信终端
1.0万元/台
24.雷达设备
2.0万元/台
小型雷达(1kW以下)
1.0万元/台
25.导航设备
1.0万元/台
26.遥控、遥测、测速电台
0.5万元/台
27. 无线话筒、遥控玩具等
0.2万元/台
28.以上未含种类,可按上述类似设备标准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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