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共镇江市委、镇江市人民政府“关于镇江市市级党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”及有关文件,将原“镇江市无线电管理处”更名为“镇江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”,为省无线电管理局派出机构,由市信息化办公室、市信息产业局、省无线电管理局双重领导,副处级建制,行使无线电管理行政职能。
工作职责:
1、贯彻执行国家无线电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规章。
2、结合具体情况和需要,拟定我市无线电管理的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。
3、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。
4、根据审批权限,审查、审批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,指配无线电台站频率和呼号,核发电台执照。
5、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线电监测。
6、 计征分管范围内的无线电管理规费。
7、 承办市政府、市信息化办公室、市信息产业局和省无线电管理局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现任领导及分工情况:
主 任:刘建宁,党组书记,主持全面工作兼管财务。
副主任:王洪富,党组成员,分管党务、人事、行政工作。
副主任:赵慕民,党组成员,分管业务工作。
根据本单位实际工作需要,设置三个科室:
综合科 频管科 技术科
各科职能:
一、综合科
1、综合科是单位综合办事机构,协助领导制定、检查工作计划,协调各部门工作。
2、负责文秘、财务、劳资、安全、统计、固定资产的管理,后勤保障及来人来访的接待等工作。
3、负责全市无线电管理规费的计征、收取、罚没。
4、承办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频管科
1、全市无线电台(站)的规划、布局及台址的审定,无线电频率规划及台(站)工作频率、功率、呼号的指配和审定。
2、受理设置、使用无线电台(站)的申请,审核通信组网方案,办理审批手续,核发、换发电台执照,非无线电设备无线电波辐射的管理,负责无线电频率、台站资料的统计、上报、归档及微机数据库录入。
3、参与协调处理军队、中央、省驻镇单位及友邻市无线电管理方面的事宜,指导基层无线电管理机构的业务工作。加强对无线电通信的保密教育和宣传,协助国家安全、保密部门查处通信泄密,组织本站工作人员的法规培训。
4、承办领导交给的有关工作。
三、技术科
1、监听、监测无线电台(站)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和核定的项目工作;查找干扰源和未经批准使用的无线电台(站)。
2、测定无线电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;检测工业、科学、医疗等非无线电设备的无线电辐射;参与审核通信组网方案,参与论证、验收通信网络。
3、负责技术设备的使用、维护与管理,微机局域网的维护管理;检查监督无线电台(站)的工作环境、安全设施及管理措施。
4、承办领导交给的其他工作。
有关事业单位:
市无线电管理监测站为隶属于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的事业单位。 |